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驱逐:房东必须怎么做

在大多数私人租约中,房东要终止你的租约必须遵守严格规定:有正当理由、发出正确的通知,如果你不搬走,还需要法院命令。之后只有法院执达官(bailiffs)才能驱逐你。非法驱逐和骚扰属于违法行为。各地区规定不同,如果你与房东同住,受到的保护较少。

适用地区: 英格兰, 威尔士, 苏格兰, 北爱尔兰

前往官方网站: gov.uk

官方链接

显示以下地区的链接:

办理步骤

  1. 确认你的租约类型:England 大多数私人租客持有 assured periodic tenancy(定期保障租约);与房东同住的寄宿者(lodgers)受到的保护较少。
  2. 如果收到书面通知,立即寻求免费法律咨询(在 England,可找 Housing Loss Prevention Advice Service,住房流失预防咨询服务)。
  3. 如果通知期满你没有搬走,房东必须向法院申请收回房屋令(possession order),然后再申请执行令,执达官才能采取行动。
  4. 在截止日期前回复任何法院文件;如果你可能无家可归,尽早联系你的 council。

所需材料

  • 房东给你的通知。
  • 你的租约。
  • 押金受保护所在计划的证明。
  • 你收到的所有法院文件。

常见错误

  • 忽视法院文件。答辩表格有严格的期限,例如快速收回房屋案件为 14 天。
  • 在你不与房东同住的情况下,接受换锁或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强行赶走。向你的 council 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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